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辦法(試行)》、《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四川省工作方案》和《四川省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辦法》,自貢市大安生態環境局委托四川省地質工程勘察院集團有限公司承擔自貢市涼燕化工廠電石渣場地塊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根據《四川省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辦法》的規定,現公示該地塊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報告相關內容,征求廣大公眾的意見。
一、基本情況
1、項目名稱:自貢市涼燕化工廠電石渣場地塊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
2、項目地址:自貢市大安區涼高山街道涼燕路47號
3、地塊規劃:暫未明確
4、基本情況:根據人員訪談結果,1980年之前,項目地塊內為荒地,1980年~2001年地塊為自貢市電化廠電石渣場,2001年~2018年為自貢市鴻昱化工實業有限公司電石渣場,2018年至今地塊為自貢市電化廠破產管理人所有,渣場停用,以前堆放的電石渣依然存放在地塊內,總堆存方量約45萬m3。
二、主要結論
土壤:根據檢測結果,本地塊土壤砷超過《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第一類用地篩選值,最大值24.1mg/kg,超標0.205倍;所有監測指標均未超過《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的表1、表2中第二類用地篩選值。
地下水:根據檢測單位提供的數據,本項目地下水中各監測點位的檢測結果符合《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表1、表2中Ⅳ類標準限值;石油類濃度滿足《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中的標準限值。
固體廢物:根據《危險廢物鑒別標準—腐蝕性鑒別》(GB5085.1-2007),場地內堆存的電石渣屬于Ⅱ類一般固體廢物。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技術規范,若地塊后期規劃為第一類用地,則需開展下一步工作;若規劃為二類用地則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結束,無需進行下一步的詳細調查。
三、委托單位
單 位:自貢市大安生態環境局
通訊地址:大安區北環路88號東大家居城商10棟2樓
四、調查機構
單 位:四川省地質工程勘察院集團有限公司
通訊地址:成都市金牛區西青路119號
聯 系 人:劉老師
聯系電話:13281108185
郵 箱:785181862@qq.com
五、征求公眾意見主要事項
公眾在發表意見同時盡量提供詳盡的聯系方式。
六、意見提交具體形式
關注本項目建設的公眾可通過電話、電子郵件的方式直接與聯系人聯系參與。